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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02-20       本站编辑     责任编辑:    

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规定

乐师院委2013〕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四川省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就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等如下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校领导,与学生和教学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调研、听课、召开座谈会等每年累计不少于10次。完善校领导联系教学院、学术梯队成员、统一战线代表人士、困难教职工、离退休干部(教师)制度。调研工作要讲真话、重实际,不走过场,针对调研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校领导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

     二、热情服务师生。各级管理干部要将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工作上,社会兼职要按规定报批。进一步改进机关部门及行政人员的工作作风,热情接待,主动办事,耐心服务、不得推诿拖拉。建立重大决策、制度出台前的咨询制度。大力推进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党委会、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需要公开事项,要及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健全校内监督举报电话、校长信箱受理机制,完善信访接待,坚持“周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三、精简会议活动。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每周会议安排原则上不超过6项,实行周二“无会日”制度。大型会议安排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专题性会议不召集非直接相关人员参会;校内会议一律在校内举行,并不得安排就餐;控制会议规模、时长,重要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承办各种会议,应在年初按程序报学校批准,原则上采取“以会养会”的办法,除学术报告可组织师生参加外,不得要求无关人员参加。会议不得组织旅游活动。除特别重要的会议外,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礼仪,不摆放花草绿植,不制作背景板。

    四、精简文件简报和通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凡已有校级文件明确的工作事项,不再另行发文;常规工作不再发校级文件,由各职能部门具体安排实施。会议纪要,原则上不再印发。除《乐山师范学院简报》外,不再编印专题简报,确有需要,可在学校简报开辟专栏;校内各单位不再单独编印纸质简报、简讯等。各类材料严格控制篇幅,做到文风朴实、言简意赅。凡已在校园网公开、公示的材料,原则上不制作纸质材料。凡已通知公告或已有文件安排的事项,校园网“通知公告栏”一律不再重复通知或提示。

、规范出访、考察交流活动。根据工作需要,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考察。校领导、处级干部出国出境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校领导正职带队到其他院校交流考察,需向校领导班子通报,校领导副职外出交流考察需征得校领导正职同意。考察目的地应相对集中,不得以交流考察的名义安排公费旅游;考察交流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业务学习培训活动,需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出访期间的交通、餐饮、住宿等标准按四川省、乐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旅游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景点门票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外出参会一律凭会议通知报销。

、改进新闻报道。减少、简化对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领导班子出席校内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需报道的,文字、图片要精简务实、注重效果 

、简化接待工作。兄弟院校等来校考察或交流,采取对口接待,不安排到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迎送,如果到访人员有旅游要求,学校只负责协助安排;上级部门、领导到校检查、考察期间,不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专门摆放花草,不安排礼仪,不组织专场文艺活动严格控制各类接待经费用餐标准、住宿标准,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活动,不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原则上在校内安排工作餐,减少用餐陪同人员。

八、厉行勤俭节约。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校内工作会议除必要的材料外,不发笔和本子、不准备瓶(罐、盒)装水。外出开会轻车简从,尽量安排集体乘车;除接待外,在校内活动原则上不用公车校内各单位一律不搞请客送礼和工作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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