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乐师院委〔2017〕16号)《关于印发< 乐山师范学院科级机构和职位设置方案>的通知》(乐师院委〔2015〕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于2018年3月经常委会研究决定,启动了部分科级干部选拔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在学校规定的干部职数限额内,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研究提出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党委组织部进行了审核。现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予以公布。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