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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拔部分科级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责任编辑:    

关于组织选拔部分科级干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对相关部门科级干部配置调研,经2018321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组织选拔部分科级岗位的科级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的岗位与职数

    组织部组织科科长(或副科长)1

    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

    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

    教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3

    财务处收费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人、综合科科长(或副科长)1

    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教研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实践教学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教学质量监控科科长(或副科长)1

    政法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

    数信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

    音乐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人、教学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

    后勤集团动力管理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人、维修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

    二、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

    以上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乐师院委〔201716 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三、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纪律与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结伙、拉票,或者打击报复。要严守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要做好保密工作。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将给予组织处理。

咨询电话:党委组织部2276362 联系人:周琴

监督电话:纪委办2276324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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