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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表彰第二届“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5-23           责任编辑:    
 

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表彰

第二届“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的决定

 

 

乐师院学〔2018〕7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暨“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6号)及我校《关于在学生中开展第二届“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乐师院学〔2018〕6号)要求,我校第二届“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在各学院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经学生申报、各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及评审结果网上公示等环节,决定授予齐天权等15名学生“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学校争光。学校号召全体在校大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树立创新意识,提升实践能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第二届“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

表彰名单

                             

乐山师范学院

2018年5月22日

附件

乐山师范学院

第二届“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表彰名单

序号

学 院

姓 名

年 级

班级(专业)

性别

1

外国语学院

齐天权

2015级

外语15本2

(翻译)

男

2

文学与新闻学院

王荟源

2015级

文新15本2

(播音与主持艺术)

男

3

计算机科学学院

江  敏

2015级

计科15本2

(数字媒体技术)

女

4

美术学院

徐馗强

2015级

美术15本4

(环境设计)

男

5

教育科学学院

杨  菊

2015级

教科15本1

(学前教育)

女

6

政法学院

何泉江

2015级

政法15本

(劳动与社会保障)

男

7

化学学院

秦  洋

2015级

化学15本

(应用化学)

男

8

生命科学学院

万保菊

2015级

生科15本

(科学教育)

女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葛嘉俐

2015级

经管15本2

(工程造价)

女

10

体育学院

万壤阳

2015级

体育15本2

(社体指导与管理)

女

1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胡良庆

2015级

物电15本2

(电信)

男

12

旅游学院

夏  陶

2015级

旅游15本1

(酒店管理)

男

13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何小蓉

2015级

数信15本

(金融数学)

女

14

特殊教育学院

廖丽君

2015级

特教15本

(教育康复学)

女

15

音乐学院

肖雅文

2015级

音乐15本1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女

上一条: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
下一条:关于第九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表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