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2015音乐学院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采购编号:乐师院校采2015—027号-第二次
二、采购名称:乐山师范学院2015音乐学院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个包,
乐山师范学院2015音乐学院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控制价:189262元;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修装饰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无亏损,并提供2013年度或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和我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招标文件。
七、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办公室(乐山师范学院校内梅庄底楼)。
八、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交的材料: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10:00,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12月18日上午10:00,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办公室(乐山师范学院校内梅庄二楼)。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蓝老师、帅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6350
传真:0833-227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