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目录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纠正收受红包礼金违纪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2       本站编辑     责任编辑:    

发文单位:乐山师范学院

文号:乐师院〔2014〕72号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2日

生效日期:2014年12月15日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纠正收受红包礼金违纪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4年12月4日,四川省教育厅转发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纠正收受红包礼金违纪行为的通知》(川财监督〔2014〕17号),要求遵照执行。文件明确规定:“凡单位之间经济往来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得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凡是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确因无刷卡条件的,校内各单位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方能报销。请校内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并严格按文件要求和精神执行;财务处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办理,自2014年12月15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纠正收受红包礼金违纪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纠正

收受红包礼金违规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纠正收受红包礼金违规行为的通知》(川财监督〔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4日            


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切实纠正收受红包礼金违规行为的通知

川财监督〔2014〕17号

2014年11月21日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切实纠正“封建腐朽文化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队伍中不良风气蔓延”的问题,防治收受红包礼金违规行为,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5号),加强对内部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自我规范,自觉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

        二、强化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

        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真实有效。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管理,细化支出预算编制,部门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属于政府采购的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硬化预算约束,严禁未经法定程序随意调整预算。按照均衡性原则编制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严格决算编报,杜绝虚列、少计、混淆列支等行为。

        三、加强国库管理,深化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严格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必须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范围,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公务卡和自有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强化财政专户管理,财政专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财政专户的再支出全面纳入大平台管理。全面清理现有财政专户,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不符合规定开立的财政专户必须予以撤销,不符合规定设置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必须清理撤销。健全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和分析报告制度,财政厅将对大额支付进行实时查询,动态监控所有财政专户支出,定期通报违规办理资金支付情况。

        四、规范现金管理,切断红包礼金支出来源

        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对现金支出进行管理,强化现金使用的硬性约束。凡是单位之间经济往来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得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凡是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切实减少现金支付。

        五、做到“六个严禁”,斩断腐败问题资金链

        各级各部门在财政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中要做到“六个严禁”,让收受红包礼金无处报销、无处提取。一是严禁私设“小金库”用于红包礼金支出。二是严禁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提取大额现金用于红包礼金支出。三是严禁做假账,编造虚假财务和统计报表套取、骗取财政资金,或虚列支出转出财政资金用于红包礼金支出。四是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用于红包礼金支出。五是严禁以虚报人员、天数等方式套取、骗取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财政资金用于红包礼金支出。六是严禁隐瞒、截留、转移违规收费、资产处置、出租收入等财政收入用于红包礼金支出。

        六、夯实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

        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收入和会计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并与省人民银行共同加强单位账户管理、现金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对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惩处,涉及财政资金的将视情况暂停、追回或扣减财政拨款。坚持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将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在严格逗硬处理处罚的基础上,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上一条:2014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下一条:乐山师范学院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大楼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中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