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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本站编辑     责任编辑:党政办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乐山师范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形成《乐山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度学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努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升学校依法治校建设水平。

(一)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主渠道功能,督促校内二级单位网站更细致、更全面、更清晰地公开信息,丰富信息内容。同时继续用好学校主页、新闻文化网、广播、电子屏幕、公开栏等传统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学校党的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研成果、校园文化等情况,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影响力。通过微信、QQ群、微博、抖音、社会媒体等途径,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信息传播合力,满足师生及社会的信息服务需求,提高学校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证师生及社会对学校发展的知情权、监督权。此外,持续优化OA办公系统手机端的应用,及时和精准推送相关信息,使广大教职工能更方便快捷的获取信息。

(二)着力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根据工作职责,再次细化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责任,保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岗和人。发布《关于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校内各部门认真研读《乐山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特别是信息公开目录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把控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程序。此外,学校党政办公室联合党委宣传部和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利用培训会、QQ工作交流群、微信工作交流群等渠道,强化教职工对信息公开政策和制度学习,不断树牢信息公开意识。要求学校各单位在执行好信息公开规定的同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程序,严禁将涉密信息、内部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不得随意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杜绝处理不当导致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网络媒体端信息公开情况

1.通过学校官方主页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学校新闻3000余条。其中,综合新闻458条、学在乐师2073条、其他栏目约426条。发布通知公告243条,涉及学校综合管理、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评选、干部任用、公开招聘教师、职称评定、教职工评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管理以及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的信息。

2.通过社会媒体向外部公开信息900余条,涉及学校综合管理、教学科研成果、公开招聘信息、党组织建设、扶贫、对外交流、网络教学等方面内容。

3.通过专题网站公开学校发展规划、重大会议、重要改革、专题教育等方面信息。

(二)移动互联端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抖音推送信息共2300余条,目前三大微媒平台有16余名师生和学生家长、校友、社会人士关注,全学年三大微媒体平台推送信息涵盖人群达17万余人次。其中官方微信700余条,粉丝75000余人,推送信息涵盖人群达300万余人次;官方微博1500余条,粉丝5500余人,推送信息涵盖人群达5700万余人次;抖音推送视频100余条,粉丝45000余人。

(三)传统媒体端信息公开情况

乐山师院报共出版20期,刊发消息、评论、通讯、特稿共132篇,新闻图片、海报、艺术摄影225幅,诗歌、散文、小说53篇。每期发行500份,总计发行10000份,通过向师生发放、制作网络PDF版等方式向师生公开,同时上传至学校新闻文化网向社会公布。

(四)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新增信息430余条,涉及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教学、财务、资产、招标、学生管理服务、人事师资、学科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党务公开等方面内容。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方面

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我校在招生工作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

(1)及时发布信息。通过网络(阳光高考网、学校招生网、学校官方微信平台等)、《招生考试报》、各省市考试院编撰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计划、招生章程》、学校编制的《乐山师范学院报考指南》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我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招生相关信息网络点击量近18.3万次。

(2)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录取期间,及时公布录取进度,以供考生查询。录取结束后,分省、市、专业公布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残疾人(听障)单招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考试成绩、录取结果、补录等信息予以公示,对考生提出的疑问,组织保密办、学校纪委共同参与调查核实,进行核查后及时答复考生及家长。

(3)加强招生宣传。1.线下宣传。一是深入四川省泸州、达州、西昌、宜宾、南充、广元、绵阳等15个地级市的110所中学进行宣传。二是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招生考试研究专委会2024年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并牵头组织乐山站的咨询活动,参加15个市、县的咨询活动。三是参加重庆招生专场、成都会展中心的招生宣传活动。线下招生宣传共发放学校的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待考生咨询24000余人次。2.线上宣传。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四川云招考公益服务平台、教育部阳光官方微信等途径高考网网络咨询,回复考生咨询近2300条;通过咨询电话对考生和家长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接待人次12万次。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

学校通过财务处网站,及时公布《高校财务制度》《乐山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修订)》《乐山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乐山师范学院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乐山师范学院资金支付审查管理办法》等上级财务文件和学校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全校师生员工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

(1)预决算公开情况

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4年3月13日在学校网站完成部门预算公开,主动向师生、社会公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部门预算公开说明等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川财教〔2023〕85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9月6日在学校网站完成部门决算公开,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2)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的通知内容和要求,学校通过校园网站、收费公示牌和招生简章等多种途径对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其他财务公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债函〔2024〕19号)相关要求,将我校截至2023年末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情况表及收支情况表进行公开;根据《乐山师范学院货物与服务零星分散采购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公布我校财务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公告。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社会公信力,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方面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乐山师范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采购招标工作。采购、招标等工作依规依据进行。增强采购、招标工作的透明度。本学年学校非政府采购项目70个,政府采购项目32个,均严格按照规定公开、公正、透明进行。

(2)建立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简便顺畅的操作流程和健全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采购、招标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学校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打造公开、公正、高效的阳光采购、招标环境。

(六)学生评优评奖及资助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学生奖助学金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涉及学生奖助学金的事项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结果、校设综合奖学金评选结果、社会捐助奖助学金评选结果(邦泰奖助学金、陆川奖学金)、诚信主题活动评选结果等。

各类奖助学金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流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校、院、班(年级)三级信息公示。学校通过校园网、易班等网络平台宣传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和通知精神。同时各教学院也通过召开学生年级大会、学生干部大会,并依托班级QQ群等方式,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评审事宜。本年度公示涉及18000余人次,点击量18000余次。

2.学生评优评奖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涉及学生评优的事项主要包括:三好学生评选结果、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结果、优良学风班评选结果等。

各类学生评优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校、院两级信息公示。学校通过校园网、易班等网络平台宣传评优通知(条件、程序、时间要求等)。同时各教学院也通过召开学生年级大会、学生干部大会,并依托班级QQ群等方式,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评审事宜。本年度公示涉及3500余人次,点击量100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纸质或电子申请,没有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咨询的事项已及时予以答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信息

公告渠道多样、丰富,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

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受到师生员工的普遍认可。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未收到针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新的进展,但是也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服务师生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今后学校还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不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内部控制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统一思想、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系统推进工作,从而有力服务学校建设发展全局。

二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学校重大决策、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凝聚师生人心,汇聚各方智慧。持续做好招生、就业、财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和优化信息公开的体系,顺应互联网时代师生的需求变化,不断探索新媒体环境下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以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平台的利用效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乐山师范学院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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