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形成《乐山师范学院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2-2023学年度学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原则,校内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能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公开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增强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的权利,提升了学校依法治校建设水平。
(一)丰富公开渠道
一是充分利用传统渠道。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和学校主页作为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主渠道功能,每学期对上述网站进行检查,督促校内二级单位网站更细致、更全面、更清晰地公开信息。此外,在学校校报刊发公开信息,方便师生员工及时获取信息,形成了以学校信息公开网、学校官网和校内二级单位网站及校报组成的信息公开矩阵。
二是继续推动OA平台利用。推动OA办公系统手机端的应用,使广大教职工能更方便快捷的获取信息。继续利用学校OA系统中的公文处理、协同办公、通知公告及信息资料共享等功能,及时和精准推送相关信息,极大地推动了信息化建设。
三是优化信息公开载体。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广播、电子屏幕、公开栏、微信公众号、QQ群、微博、抖音、社会媒体等途径,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信息传播合力。实现学校信息公开时效上快捷化、渠道上多样化、内容上丰富化、传播上双向化,满足师生及社会的信息服务需求,提高学校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证师生及社会对学校发展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严格规范工作程序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今年学校修订了信息公开办法,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以附件的形式增加了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和责任单位。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时限、信息审核、保密审查等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三)积极开展教育宣传
利用培训会、QQ工作交流群、微信工作交流群等渠道,强化教职工对信息公开政策和制度学习,不断树牢信息公开意识。将信息政策和制度学习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
(四)夯实信息公开制度
完善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各二级单位将编制和公布年度报告作为落实公开要求的重要内容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细化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统筹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网络媒体端信息公开情况
1.通过学校官方主页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学校新闻3000余条。其中,综合新闻491条、学在乐师2112条、其他栏目约413条。发布通知公告382条,涉及学校综合管理、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评选、干部任用、公开招聘教师、职称评定、教职工评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管理以及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信息。
2.通过社会媒体向外部公开信息792条,涉及学校综合管理、教学科研成果、公开招聘信息、党组织建设、扶贫、对外交流、网络教学、疫情防控等方面内容。
3.通过专题网站公开学校发展规划、重大会议、重要改革、专题教育等方面信息。
(二)移动互联端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抖音推送信息共1896条,目前三大微媒平台有16余名师生和学生家长、校友、社公人士关注,全学年三大微媒体平台推送信息涵盖人群达16万余人次。其中官方微信318条,粉丝80267人,推送信息涵盖人群达150万余人次;官方微博1468条,粉丝62561人,推送信息涵盖人群达5700万余人次;抖音推送视频110条,粉丝62561万人。
(三)传统媒体端信息公开情况
乐山师院报共出版20期,刊发消息、评论、通讯、特稿共119篇,新闻图片、海报、艺术摄影245幅,诗歌、散文、小说45篇。每期发行500份,总计发行10000份,通过向师生发放、制作网络PDF版等方式向师生公开,同时上传至学校新闻文化网向社会公布。
(四)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新增信息350余条,涉及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教学、财务、资产、招标、学生管理服务、人事师资、学科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党务公开等方面内容。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方面
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我校在招生工作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
(1)及时发布信息。通过网络(阳光高考网、学校招生网、学校官方微信平台等)、《招生考试报》、各省市考试院编撰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计划、招生章程》、学校编制的《乐山师范学院报考指南》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我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招生相关信息网络点击量近15万次。
(2)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录取期间,及时公布录取进度,以供考生查询。录取结束后,分省、市、专业公布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残疾人(听障)单招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考试成绩、录取结果、补录等信息予以公示,对考生提出的疑问,组织保密办、学校纪委共同参与调查核实,进行核查后及时答复考生及家长。
(3)加强招生宣传。1.线下宣传。一是深入四川省宜宾、南充、广元、绵阳等15个地级市的100所中学进行宣传。二是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招生考试研究专委会2023年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并牵头组织乐山站的咨询活动,参加15个市、县的咨询活动。三是参加成都会展中心的招生宣传活动,线下招生宣传共发放学校的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待考生咨询20000余人次。2.线上宣传。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四川云招考公益服务平台、教育部阳光官方微信等途径高考网网络咨询,回复考生咨询近2000条;参加四川教育电视台组织的2022四川高校公益招生咨询在线大直播,对学校的招生政策进行解答,视频在多个直播平台的点击量达30万余人次。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
学校通过财务处网站及时公布《高校财务制度》《乐山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乐山师范学院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乐山师范学院资金支付审查管理办法》等上级财务文件和学校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全校师生员工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
(1)预决算公开情况
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批复 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3年3月8日在学校网站完成部门预算公开,主动向师生、社会公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部门预算公开说明等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批复 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学校网站完成部门决算公开,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2)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的通知内容和要求,学校通过校园网站、收费公示牌和招生简章等多种途径对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方面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乐山师范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采购招标工作。采购、招标等工作依规依据进行。增强采购、招标工作的透明度。本学年学校非政府采购项目68个,政府采购项目36个,均严格按照规定公开、公正、透明进行。
(2)建立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简便顺畅的操作流程和健全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采购、招标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学校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打造公开、公正、高效的阳光采购、招标环境。
(六)学生评优评奖及资助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学生奖助学金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涉及学生奖助学金的事项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结果、校设综合奖学金评选结果、校长奖学金评选结果、社会捐助奖助学金评选结果(邦泰奖助学金、陆川奖学金)、诚信主题活动评选结果等。
各类奖助学金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流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校、院、班(年级)三级信息公示。学校通过校园网、易班等网络平台宣传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和通知精神。同时各教学院也通过召开学生年级大会、学生干部大会,并依托班级QQ群等方式,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评审事宜。本年度公示涉及12000余人次,点击量15000余次。
2.学生评优评奖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涉及学生评优的事项主要包括:三好学生评选结果、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结果、优良学风班评选结果等。
各类学生评优严格按照相关和流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校、院两级信息公示。学校通过校园网、易班等网络平台宣传评优通知(条件、程序、时间要求等)。同时各教学院也通过召开学生年级大会、学生干部大会,并依托班级QQ群等方式,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评审事宜。本年度公示涉及3800多人次,点击量70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纸质或电子申请,没有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咨询的事项已及时予以答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监督与评议工作。本学年,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照高校信息公开评估指标体系,持续优化信息公开质量与内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学校重要、重大、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人事等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纪委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部门,本年度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学校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本年度未接到相关负面评议信件和举报信件。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我校信息公开办法,细化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设机要信息科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招生考试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基本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人事师资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科学位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等10大方面进行及时全面公开。每年对全校各单位进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撰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上报省教育厅并及时公开。在做好本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学习其他兄弟院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对自身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在信息公开公工作中,除传统的信息公开主渠道外,采用新媒体平台,丰富形式,扩大覆盖面和透明度。
(二)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通过培训和会议,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宣传,使师生员工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其用好这一制度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三)加强对二级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采取会议、交流、调研、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学校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队伍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乐山师范学院
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