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乐山师范学院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乐师院[2018]115号),受党委组织部委托,经领导批准,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 5月15日起,对以下6位中层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经济责任情况,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 |
原(现)工作部门及任职情况 |
李银斌 |
2012.07--2016.03 任美术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2016.03-- 任美术学院院长 |
杨 虹 |
2016.06-- 任美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
邓 迟 |
2014.11--2017.05 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2017.05--2019.01 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 |
杜理才 |
2012.07--2014.10 任继续教育处处长 2014.10-- 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
陈天柱 |
2015.01--2018.12 任政法学院院长 |
杨瑶君 |
2016.06--2018.12 任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处长 |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2276325
电子邮箱:shenjc@lsnu.edu.cn
三、审计组对反映举报的问题,遵循保密原则。审计期间,审计组成员将严守有关审计纪律和廉政工作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