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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酗酒的安全通告——2012第(4)号
发布时间:2012-11-06           责任编辑:    
 

关于严禁酗酒的安全通告

2012第(4)号


全校同学:

近期,我校连续发生几起因聚餐酗酒导致酒精中毒、打架斗殴、攀爬阳台摔伤等事件,严重危及同学们的生命安全,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生酗酒、醉酒的危害:

   1、影响身体健康,过量饮酒可能导致肝脏伤害,出现脂肪肝和酒精肝,甚至癌变的可能;如导致酒精中毒和胃出血可能危及生命。

   2、酗酒后,情绪易激动、易乱发脾气、判断力和控制力下降、易与人发生冲突、对外界刺激敏感、神志不情,易发生意外及打架斗殴致人伤亡等。

   3、精神恍惚,影响学习和工作效率。过量饮酒,酒精严重刺激大脑会导致记忆力下阵,影响学习成绩及工作效率。

   二、相关要求及措施

   1、严禁酗酒,严禁任何人携带各种酒类物品进入学生公寓。

   2、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如发现醉酒同学请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或公寓管理员,严重者请送往医院治疗。

    3、学生举办的各种聚餐活动,必须经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和辅导员的批准,严禁聚餐酗酒。

    4、学校将加强对学生公寓的值班力度,一经发现醉酒、携带酒类进公寓等不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的违纪行为,将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特此通告!

 

学生处     

2012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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