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朝晖、陈晓春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6年6月8日校党委常委会的决定,聘任李朝晖同志为特殊教育学院院长(兼),陈晓春同志不再兼任特殊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