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乐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门窗维修改造、教科学院训练室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工程已落实资金,竞标单位依据工程方案进行竞标。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项目业主方确定的要求为依据。
1.采购人:乐山师范学院内。
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门窗维修改造、教科学院训练室改造工程
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乐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门窗维修改造、教科学院训练室改造工程。
4.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搭设,必要的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搭拆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总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音乐学院门窗维修改造20日历天;教科学院训练室改造30日历天.
6. 验收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7、工程地点:乐山师范学院。
8、采购项目控制价:108873元。
二、供应商资格
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和装饰资质;
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竞标人在购买竞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原件备查)
四、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1日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017年11月2日(9:00-11:30)。
五、谈判文件制作费:100元,售后不退,竞标资格不得转让。
六、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乐山师范学院招标中心(校内梅庄二楼)。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7年11月 8日北京时间9时00整。
八、谈判地点:乐山师范学院招标中心(校内梅庄二楼开标室)
九、谈判日期:2017年11月 8日北京时间9:00时。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乐山师范学院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联 系 人:蓝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6260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