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4日 11: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SCBXCG2020-18号 (招标文件编号:SCBXCG2020-18号)
二、项目名称: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迎新晚会灯光音响、LED背景、舞台搭建、音乐制作、视频制作含录制视频、服装道具、舞台硬景制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凤鸣三江演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簇锦街道兆景路326号附19号
中标(成交)金额:22.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成都凤鸣三江演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迎新晚会灯光音响、LED背景、舞台搭建、音乐制作、视频制作含录制视频、服装道具、舞台硬景制作采购项目 | 此次采购主要为举办迎新晚会使用的音响、服装道具和LED背景等设备租赁服务;舞台搭建服务;音乐制作服务;视频制作含录制视频服务;舞台硬景制作服务。具体详见附件! | 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质量符合使用标准且能正常使用;音响灯光配置双备份系统,保证活动零误差。 2.供应商在设备运输、舞台搭建等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对设备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及调试、对舞台的稳定性和坚固性进行仔细检查,保证设备用电安全、保证舞台的坚固性,如因供应商失误或未按相关标准执行导致的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如供应商投标的舞台舞美设计方案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并保证修改后的方案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5.供应商在开始搭建至项目实施完成,应当充分考虑天气情况,如遇雨天设施设备的防雨措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具备音乐、视频剪辑与制作能力,并能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修改。 7.成交供应商保证为采购人提供两天的彩排时间(彩排期间的使用费已计算在总费用中),并且在彩排、正式演出至少提前2天将设备安装到位、调试完毕,保证所有设备在演出期间能正常使用,协助采购人顺利完成演出。 |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在实施本项目之前5个工作日内通知成交供应商。 |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政府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18〕16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进宇(组长),欧正斌(成员),李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定额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山师范学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18086888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佰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58号5楼10号(乐山市中医院对面-都市阳光会所五楼)
联系方式:方女士 19940790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 19940790894
注: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ggg/dfgg/cjgg/202008/t20200814_148356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