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8日 16: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SCZP2022-011号(招标文件编号:SCZP2022-011号)
二、项目名称:乐山师范学院教学科研装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乐山市中心城区鑫鹏计算机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嘉定北路99号久顺电脑城内
中标(成交)金额:8.23955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乐山市中心城区鑫鹏计算机经营部 |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科研装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学院公共教室多媒体教室设备(包含电脑、投影机、多功能视频展示台、交换机、投影幕、音箱及相关线路等,以下简称“多媒体设备”)、全校计算机设备、场馆的音响灯光设备、全校行政办公设备等。 | :1.供应商所提供更换的产品必须为符合要求的全新、合格的产品。2.供应商除保证日常维修维护外,每学期开学前或重大考试、重大活动前须对指定范围内的设备进行一次维护调整,使设备处于最佳状态。3.关于故障处理,日常小故障在接报修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投影仪、中控、幕布等四小时内解决问题;需返厂维修的10日内解决问题,在此期间供应商应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正常教学需要。4.供应商应定期(一学期不少于一次)对投影机等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性能。5.所有更换保养维护活动都要有校方人员参与、确认,并作好维护记录,否则校方可不予支付相关款项。6.服务期间,供应商应对其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负全责,同时应为工作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承诺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在乐山本地设置服务点,并配置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在内),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成交单位成交资格并要求成交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提供承诺书原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 本项目的服务时间范围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交人与采购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沁、胡燏、赵东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定额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金额:单价合计:82395.5元,累计限价:40万元。
2、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采购公告中有涉及政府字样,属于系统无法修改的地方,特此说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山师范学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 0833-2276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44号1号楼6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 17740911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774091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