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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主要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6       本站编辑     责任编辑:    
 

关于印发《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主要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乐师院委办〔20162

校内各单位:

    2016315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主要工作”责任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主要工作”责任分解表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乐山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6316


附件

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主要工作责任分解表

编号

类别

  

责任单位

完成参考形态

1

加强本科教学工作

全面实施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处

完成新版本科教学大纲的编制

深入推进“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改革

教务处

完成本年度专业导论课和行业企业课程建设

建立并实施师资互聘

人事处

落实文件,做好相关工作

开展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

教务处

完成校级教改课题立项,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相关项目,成绩处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制定应用型人才质量评价办法并纳入教学工作评价体系

教务处

出台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办法

加强实践教学平台建设

教务处

与企业共建1-4个实验实训实习基地

鼓励与行业企业联合共建各类实验班

教务处

与行业企业联合共建2-3个实验班

提高“实践周”的有效性

教务处

出台指导性意见

加强“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国家级省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做好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与申报

教务处、人事处

“本科教学工程”省级项目成绩处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完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运行机制,鼓励参加教学技能竞赛,促进教师教学

能力发展

教务处

出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相关制度,组织教师参加省级教师教学竞赛

2

全面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

全面实施“素质与能力拓展方案”

学工部、校团委

推进品行学分、心理健康教育学分、专业技能学分的实施

抓好创新创业大赛

招生与就业处

开展校级比赛,省级比赛成绩不低于2015

抓好“挑战杯”课外科技竞赛的项目培育

校团委

开展校级比赛,遴选培育项目

着力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做好就业创业课程建设

招生与就业处、

教务处

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开展相关活动

做好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

招生与就业处

新建5-10个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深化学风建设,开展第七届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

学工部

评选10个先进班集体,不低于20个优良学风班

进一步提高学生研究生报考率

学工部

报考率不低于2015

进一步提高学生研究生录取率

招生与就业处

录取率不低于2015

3

3

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与乐山市签订第二轮全面合作协议

地方合作处

签署市校合作协议

组建市校战略合作协调委员会

地方合作处

成立相关机构,确定机构成员

成立校企“产学研用”合作联盟

地方合作处

举行成立大会,制定工作制度,组建相关机构,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探索实施“一县(区)一特色”的服务地方工作模式

地方合作处

制定实施方案并完成年度任务

加快校地(企)合作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与使用

地方合作处

建设1-2个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地

完成1-2项具有较高价值的合作项目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合作项目经济价值不低于200

成立乐山发展研究中心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举行成立大会,制定工作制度,组建相关机构,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力争完成2-3项市级重大规划咨询项目

地方合作处、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完成量化指标

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友工作研究分会

地方合作处

加入该研究分会

新增2-3个校友分会

地方合作处

完成量化指标

4

4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措施,继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

人事处

牵头完成年度人才引进任务

修订完善职称评审办法

人事处

修订相关文件

制定分学科的高级职称编制管理办法

人事处

研究制定相关文件

出台“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激励管理办法

人事处、教务处

出台相关文件

实施教师分类管理和评价

人事处、教务处

落实学校文件规定

完善新任教师助教制度

人事处、教务处

出台相关文件

修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

人事处、教务处

修订相关文件

加强外聘教师管理

人事处、教务处

出台相关配套制度

核定实验人员编制

人事处、教务处

核定实验人员编制数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宣传部、人事处

开展相关建设活动

采取措施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教务处

制定实施方案并完成

5

5

加强学科与科技建设

加强学科与科技建设

整合优势学科资源、联合外部优质资源,组建2-3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完成量化指标

做好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扩大招生的专业范围和规模,完善培养管理服务机制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完成年度联合招生计划

立项国家自然基金和社科基金科研课题3-4项,省部级项目25项以上,校外科研经费实现700万元、力争850万元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完成量化指标

强化平台建设与管理,与乐山市联合成立“跨喜马拉雅旅游文化研究中心”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召开成立大会并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完成四川郭沫若研究中心和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验收评估工作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四川郭沫若研究中心、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通过评估验收

加强《乐山师范学院学报》规范化管理,提高办刊质量

学报编辑部

出台相关管理制度

6

做好招生与就业工作

积极申报省级招生改革试点

招生与就业处

成为省级招生改革试点单位

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新生报到率不低于96%

招生与就业处

报到率不低于96%

继续做好残疾学生招录工作

招生与就业处、

特殊教育学院

完成新一届残疾学生招录

开拓就业市场,完善信息平台建设,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3%

招生与就业处

就业率不低于93%

做好2015届毕业生第三方就业质量评估工作

招生与就业处

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开展宣讲

积极申报设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点

招生与就业处、

教务处

成为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

7

7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整合提升校园门户网建设水平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宣传部

出台校园网管理制度

推广应用在线教学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建立1-2个优势专业群数字化教育资源库

完成离校系统和移动平台建设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建成平台并运行

优化校园网络硬件,提高校园网安全保障能力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全年无网络故障,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完善各类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宣传部

出台相关管理文件

推广使用校园“一卡通”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财务处

形成使用情况年度分析报告

8

改善办学条件

积极争取教育部专项经费贷款,增加办学经费投入

财务处

获得专项贷款立项

采用租赁土地、托管、联办等方式,扩大实验实训场地,创新办学模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教务处、

地方合作处

签订租赁合同,建设1-2个专业实验实训场地

确保特教大楼全面投入使用

基建处、审计处、

特殊教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完成工程建设并验收合格

完成武珈山新建学生公寓建设

基建处、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审计处

完成工程建设并验收合格,确保新生入住

9

9

完善管理体制

完善管理体制

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组织部、人事处

修订相关文件

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人事处、财务处

完成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发放

全面规范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管理

人事处、财务处

落实相关管理规定

修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人事处

修订相关文件

修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人事处

修订相关文件

修订聘期届满考核办法

人事处

修订相关文件

成立理事会

学校办

举行成立大会,出台章程,确立机构成员名单

筹备建立教育(校友)发展基金会

地方合作处

制定章程,确定机构人员名单

建立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人事处

建立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并试运行

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后勤改革,提高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后勤集团、

资产经营公司、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完成新一轮后勤改革

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行体制机制

国有资产管理处

资产经营公司正式运行

10

10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水平

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部

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试点改革年度任务

继续推进学院制学生工作模式改革探索

学工部

修订学生工作绩效考核,规范校院两级学生

工作流程等

完善“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职能

学工部

增加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

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提升计划”

学工部

制定实施方案并完成

全面实施学生党员引领工程,培育学生先进典型

学工部

制定实施方案,培育2-3个榜样群体

推进“易班”建设

学工部

按学校易班工作方案推进实施

实施“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

学工部

制定实施方案并完成

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分层分类培养体系,发挥班主任的学业导师

作用

学工部

全年辅导员培训不少于9次,完成2016年班主任聘任、考核工作

完善学生安全稳定常态化管理机制

学工部、保卫处

强化安全排查力度,深化台帐制管理

修订学生管理规定

学工部

修订相关文件

探索发布学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状况年度报告

学工部、宣传部、

组织部

发布学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状况年度报告

探索创办“思政超市”,开展中华民族历史和优秀文化教育

校团委

制定实施方案,全年开展全校性相关活动不少于5

11

11

加强宣传统战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宣传部

制定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

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宣传部

出台相关文件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宣传部、学工部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宣传部

完成教职工思想动态分析

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深化“同心”服务活动

统战部

开展相关“同心”服务活动

创建省级文明校园

宣传部

完成省级文明校园的申报

筹建学校全媒体运营中心

宣传部

制定筹建工作方案并运行

推广应用学校视觉识别系统

宣传部、学校办

发布学校视觉识别系统

12

加强群团工作

加强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的参与、维护、建设和教育职能

校工会

做好教代会提案回复工作

筹备召开第三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换届选举

校工会

召开会议,完成换届选举

加强教职工文化建设,丰富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校工会

全年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不少于5

加强各级团组织建设,召开第五次团学代会

校团委

召开会议

创新社团工作,完善志愿服务机制

校团委

出台相关管理文件,全年开展全校性志愿活动不少于10

13

13

做好国际合作与交流

做好国际合作与交流

立足国际交流合作特色发展,制定具体工作规划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制定具体工作规划

启动中英国际班,探索中外联合培养人才新模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签署联合培养协议,遴选首批学生

优化外籍师资队伍,重点引进学科高端人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完成引进人才计划

鼓励、支持师生出国(境)学习、交流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生处、教务处

启动师生出国境外语能力建设项目;出国(境)人次不低于2015

加大汉语国际推广,拓建海外汉语实习基地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建立1-2个海外实习基地

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拓留学生市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推动学校完善校内留学生住宿设施,扩大留学生招生人数

创新留学生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服务水平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制定留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及配套文件

14

落实依法治校方略

开展学校《章程》的学习宣传活动

政策法规与发展

规划办公室、宣传部

开展相关学习宣传活动

抓好《关于推进依法治校的实施意见》的落实,争创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政策法规与发展

规划办公室

根据省教育厅时间安排,申报创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政策法规与发展

规划办公室

出台相关文件

制定学校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政策法规与发展

规划办公室

制定相关文件

修订合同管理办法

政策法规与发展

规划办公室

修订相关文件

15

15

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

保卫处、学校办

与各二级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加强校园交通、消防、治安工作

保卫处

全年无交通、火灾、治安事故发生

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工作

后勤集团、

国有资产管理处

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学生宿舍安全防范工作

后勤集团、学工部

全年无学生宿舍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敏感时段、重点时节安全稳定工作

学校办、保卫处

全年无影响安全稳定的事故发生

做好保密工作

学校办、保卫处、

招生与就业处、

教务处

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办

做到群众来信来访均有回复

16

16

加强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

加强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

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务处

制定预算绩效评价办法

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制度,落实预算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财务处

出台相关管理文件

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监察处、财务处

“三公经费”开支较2015年进一步下降

完成对特教大楼建设的决算审计

审计处

完成特教大楼工程决算审计

加强武珈山学生公寓的全程审计

审计处

完成武珈山学生公寓全程审计

开展离任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处

完成离任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开展专项内部审计

审计处

完成专项内部审计

完成市政府划拨200亩土地的划转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办理完成相关土地划拨手续

严格规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强化动态监督

国有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制定规范性制度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国有资产管理处

制定相关文件

研究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并适时启动

后勤集团、国有资产

管理处、学校办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完成

17

推进美丽校园和教工住宅建设

修订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启动北校区(二期)规划建设

基建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修订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完成学校“十三五”校园建设规划编制

加强校园环境综合治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集团、保卫处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完成

推进“女神苑”教职工住宅验收与办证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基建处

完成验收和办证工作

协助推进柏杨校区教工住宅改造建设,启动新建教职工住房的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配合做好棚改工作,形成论证报告

18

18

加强图书情报与档案工作

提高纸质图书购置经费预算投入

图书馆

购置经费不低于2015

加强信息共享空间建设

图书馆

新增1-2个信息共享空间

加强特色馆藏建设

图书馆

新增2-3个特色馆藏

加强馆舍内部环境建设

图书馆

完成年度馆舍维修、改造任务

编制发布学校年度阅读报告

图书馆

发布学校年度阅读报告

推进实行纸质档案与数字档案双轨制,提高档案的利用与开发

档案馆

完成教学档案10万页以上数字化建设

19

做好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

推进成人教育学分制试点改革

继续教育学院

完成试点改革年度任务

全面实施“学历教育+技能教育”培养模式

继续教育学院

制定实施方案

加强远程教学平台、网络教学课程资源建设

继续教育学院

新建5-8门网络教学课程

开展从业资格、职业与岗位培训,拓展技能鉴定范围和规模

继续教育学院

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及规模较2015年有所增加

认真开展“国培”和“省培”计划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创建培训品牌;

做好各类培训,提高办学效益

培训中心

完成“国培”和“省培”计划项目培养任务

20

做好离退休和关工委工作

做好离退休党总支、老年协会、老教授协会换届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

召开换届会议

增加离退休人员活动场地,提高服务水平

离退休工作处

新建1-2个离退休人员活动场地

发挥“五老作用,创建“六好”关工委

校团委、

离退休工作处

开展相关创建活动

21

做好精准扶贫和受援工作

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做好与沐川县对接,协调推进各项扶贫任务落实

地方合作处

完成年度对口扶贫任务

深入推进武汉大学支援我校工作,加强联合培养本科生和定向录取硕博士工作、在转型发展、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寻求武汉大学的支持

学校办、教务处、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学校办:协调召开年度工作协调会,完成定向录取硕博士工作,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教务处:完成首批联合培养本科生的遴选工作;科技与学科建设处:邀请武汉大学专家到校讲学、业务指导的人次不低于2015

上一条:关于印发乐山师范学院《2016年职能部门工作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主要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