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检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相关文件精神,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乐山师范学院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组成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校 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分管宣传、学工、保卫、工会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学校所有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制定学校“创卫”工作三年(2018~2020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学校“创卫”工作经费;研究部署学校“创卫”工作;督查学校二级单位“创卫”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创卫”日常工作。办公室挂靠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担任。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