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
(2026年9月4日-2027年7月16日幼儿点心)采购公告
采购人 |
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山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2026年9月4日-2027年7月16日幼儿点心) |
预算金额(万元) |
3.24 |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为公办园配送过点心的优先考虑。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报名供应商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报名。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7月6日 |
供应商报名地点 |
此处填写预算执行单位指定的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13890603202、18048940904 报名地点:乐山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 |
采购评审地点 |
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9日上午9:00(供应商到评审地点) |
采购联系方式 |
疫情期间电话联系,联系电话:13890603202、18048940904 |
备注 |
采购需求:1.供应对象:3-6岁幼儿。2.供应标准:3元/人(含点心和牛奶),预计2026年秋季44人(多送一人份留样),全年共计40周(寒暑假除外),另加全年8次活动所需,每次不高于500元(六一大礼包,人均约50元),共预计费用不高于6000元,活动费用单开发票;3.供应时间:幼儿点心,每周一—周五,每天上午9点之前送达;4.供应方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由采购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双方签署送货单,附每样点心的检验合格证;5.供应方须认真配合采购方采购人员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本园,做到点心新鲜,价格合理,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得擅自改变点心的数量、价格和品种;6.供应方须是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未经采购方认可的临时人员送货;7.如验收时发现卫生或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退换货,供应方应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采购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供应方负担全部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8.供应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次,须采购方承担已送货金额的10%的违约金,采购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违约达三次,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